"责令监护人加强看护"的警方通报墨迹未干,15岁的吴某又收到了施暴者的微信威胁。2025年5月1日,重庆忠县男生吴某遭5名未成年人围殴后,其中3名未达刑责年龄者仅被责令家长看护。然而两个月后,这群少年竟跨城追踪到吴某新住处继续滋扰。当法律对未成年施暴者"高举轻放"时,监护人的责任红线究竟在哪里?
事件回顾:未成年人遭反复霸凌引众怒
案件始于2025年五一假期,吴某在忠县街头被何某等5人无故殴打。警方虽对16岁的何某、喻某采取取保候审,但对15岁的郑某等3人仅"责令监护人加强看护"。令人震惊的是,这些少年解除拘留后,不仅通过微信群发送威胁言论,更从忠县追至重庆主城继续骚扰。
受害者父亲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,施暴者用脏话挑衅:"有本事别躲"。而警方最初的"责令看护"决定,在二次伤害事实面前显得苍白无力。这种"惩戒-再犯"的恶性循环,暴露出监护责任缺位这一核心矛盾。
法律困境:现行制度下的监护失责空白
现行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16条虽规定监护人应"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不良行为",但未明确具体罚则。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第49条中的"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"条款,在本案中仅沦为形式化告诫。
对比美国加州《父母责任法》,对纵容子女违法行为的家长最高可处2.5万美元罚款;日本《少年法》则规定法院可强制监护人参加亲职教育课程。我国法律对监护失职的惩戒,仍停留在口头警告层面。本案中郑某等家长既未赔偿受害者,也未表现出有效管束能力,却无需承担任何实质后果。
模拟法庭:如何用现有法律追究监护责任
假设本案进入司法程序,原告方可从三方面举证:微信威胁记录证明二次侵害事实;出警记录显示监护人未履行看护义务;学校提供的日常行为评估反映施暴者长期失管。
依据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第53条,法院可判决监护人完成48小时强制亲职教育,并附加100小时社区服务令。这种复合处罚既能强化监护意识,又通过社会劳动形成心理震慑。遗憾的是,现实中此类诉讼几乎空白。
制度破冰:构建分级追责体系的三大设想
英国"养育令"制度值得借鉴,其由学校、社区、妇联组成评估网络,动态监控高风险家庭。对于本案中屡次失职的监护人,可实施阶梯化惩戒:首次失职处以警告性罚款(500-2000元);二次违规则需承担民事赔偿;三次以上纳入失信名单,限制高消费及特定职业资格。
重庆酉阳县2023年校园欺凌事件曾暴露类似问题,13岁施暴者万某某仅被转校了事。若当时启动监护能力评估,或能避免后续吴某案的悲剧重演。
根治霸凌需筑牢家庭责任防线
美国俄亥俄州实施"父母责任法"后,青少年犯罪率下降12%的实证表明,监护追责不是目的而是手段。当前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修订中,应增设"监护连带责任"条款,让"养不教"真正付出代价。当每个家长都意识到纵容孩子施暴将影响自身信用、职业甚至自由时,校园霸凌的土壤才能真正铲除。